Page 251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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麤,說慢不與身、邪見一分俱,不恃苦蘊故。此唯意識,故通分別,不同貪等,苦得  受。由苦趣中亦恃己身有苦劣蘊起慢之時,與憂相應。此依實義,慢與憂俱。前約相  十九作此定說。不爾,如分別慢等,彼不言苦俱故。  別貪等,云何與苦受相應?非許意有苦是決定義故,由五識有分別起貪等決定故,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 怨死等,一切應知。然此五趣分別,至下當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第二、明慢,有二說。此初也。此二種慢,五趣為論,容四受俱,唯除苦  論:「有義:俱生」至「憂相應故」。  此中意說︰即五識中亦有分別所起貪等,由意分別貪等引故。不爾,《瑜伽》分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④ 「且」,底本作「見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且」。  ③ 「八」,底本作「五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五十八改作「八」。  ② 「八」,底本作「五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八」。  ① 「見」,底本作「身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見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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