皆障觀故。又能障一切善法,何但障觀品?如前已說。 即 一師文。通第二師難等,准前應說。
與癡何別? 述曰:難第二師。若以煩惱共相為體,不應別說障其觀品,應一切名惛沈,一切 論:「若離煩惱」至「非此別相」。 ① 是沈義。此體別相非無堪任,令俱生法無堪任故。 述曰:此申正也。謂即瞢重,是此別相。瞢,謂 論:「惛沈別相」至「無堪任故」。 述曰:此釋說名世俗所以。以癡增故,名世俗有,如睡眠等,是實有性。此通第 論:「隨他相說」至「是實有性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① 「即」,底本作「那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即」。
瞢,即是惛義;重,謂沈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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