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1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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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障觀故。又能障一切善法,何但障觀品?如前已說。  即    一師文。通第二師難等,准前應說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癡何別?   述曰:難第二師。若以煩惱共相為體,不應別說障其觀品,應一切名惛沈,一切  論:「若離煩惱」至「非此別相」。  ① 是沈義。此體別相非無堪任,令俱生法無堪任故。  述曰:此申正也。謂即瞢重,是此別相。瞢,謂  論:「惛沈別相」至「無堪任故」。  述曰:此釋說名世俗所以。以癡增故,名世俗有,如睡眠等,是實有性。此通第  論:「隨他相說」至「是實有性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即」,底本作「那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即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瞢,即是惛義;重,謂沈重,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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