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9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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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,曾不說與苦、樂二法俱起,故知五識定無尋、伺。  、伺,唯喜受俱。彼各別作,今此中總通人天等五趣為論。又彼文云唯憂、喜二法相  ,引發苦,與憂俱,嬈心業轉;人天尋、伺,多分憂等,少分喜等;初靜慮中所有尋  業。《大論》第五言七分別是尋、伺差別,彼第一言是意不共,故知尋、伺唯在意識。  標宗,唯在意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*       若爾,彼不說捨,尋、伺應不俱;不說苦、樂俱,即言五識定無尋、伺;不言捨  述曰:第二證也。彼第五復說尋、伺相應中,地獄尋、伺,唯是慼行,觸非愛境  論:「又說尋、伺」至「苦、樂俱故」。  引證有三︰一、《大論》第一說尋求分別、伺察分別等七分別,總十五種意不共  述曰:此第二師。文有其四︰一、標宗;二、引證;三、會違;四、總結。此即  論:「有義:尋、伺」至「不共法故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一」,底本作「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一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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