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0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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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別,體性相離,何不別說?  《顯揚》二等說。以此義故,總說喜名,即攝彼樂。欲界尋、伺,下地喜、樂,在識  ,故知五識無。  受俱,尋、伺俱無捨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雖純苦處」至「總說為憂」。  前師問言︰汝純受苦處,彼與意苦俱,何緣亦不說?豈以不說即非苦俱?  述曰:初定有意樂,而不離喜,即一喜受,義說為樂,如《對法》七及五十七、  論:「雖初靜慮」至「總說喜名」。  問︰不說苦俱,即言五識無尋、伺;不說與樂俱,初定無尋、伺。  述曰:捨受遍相應,彼論不待言,苦、樂不遍俱,何緣論不說?既不說有苦、樂  論:「捨受遍故」至「與苦、樂俱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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