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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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事。初離有,後離無,故契中道。結前所言「契會中道」也。以理證上所明法已。  他心亦即我心,以是法故。即有體法非是空花,彼無法故,不可為因。  以他心智境等即是心故。此亦不然。今此所成我識之境,定不離我現在識所緣,非謂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:「慈尊依此」至「是則契中道」。  述曰:謂心外所計實我、法非有,真如理空及能緣真識非無。或空即其理,識即  論:「我、法非有」至「故契中道」。  上來別以教理成訖。次下第五、總結,以理教證上所明。  述曰:「此等正理」,結上所明。「應深信」者,勸他信義。  論:「此等正理」至「應深信受」。  「相應法」者,謂心、心所。非言與心相應,但總言相應,故通心也。  又解︰除彼亦得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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