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他所變為己第八之質。由前理故,以《中邊》文變他為定。 互受用,故須杖他變。謂前第二卷說,若不變他,應無死後尸骸等事。互相受用,即 能自變故。即種子等亦杖他變,望自身雖為本質,望他即為影像。即是變他根之師。 ,不杖他生,任運變故。
述曰:第三說前二師俱非。此難前第一師也。且如自身、他身,自土、他土,可 論:「有義:二說」至「為自質故」。 述曰:第二師「亦定有疏所緣緣」,亦親所緣也。此第八識要杖他變為本質,方 論:「有義:亦定有」至「自方變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
② 「變」,底本作「轉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變」。 ① 底本無「杖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1
4
4
3
3
5
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