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7 - 唯識藏_04
P. 237
盡應當知。 建立,謂業及識乃至受所有種子,取所攝受,建立為有應知。 轉故,為引發緣。如有望生,當知生望老死為緣亦爾。 無間滅生起緣;又能引發彼界功能故,為久遠滅引發緣。 起緣;建立當來難可解脫彼相續故,為久遠滅引發緣。
答:無明乃至亦與老死為緣,前言「唯與行為緣」者,但說近緣義,如是所餘, 問:無明唯與行為緣,亦與餘支為緣耶? 答:即此業用,及於各別所行境中,如其所應所有業用,當知是名第二業用。 問:是諸有支唯有次第與行為緣,乃至老死,更有餘業用耶? 復次,建立有支有二種:一、就勝分建立,謂取所攝受業,如前已說;二、全分 答:熏發彼種子故,為俱有緣;由彼勢力無間隨轉故,為生起緣;雖久遠滅而果 問:云何有望生為三種緣? 答:由與彼俱令業能招諸趣果故,為俱有緣;又由彼力於此生處能引識等故,為 問:云何取望有為三種緣?
瑜伽師地論卷第十
2
0
0
9
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