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7 - 唯識藏_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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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;五者、隨順;六者、歡喜;七者、愛樂;八者、悅豫;九者、欣勇;十者、不擯 、恭敬、讚頌,為他說法。菩薩依止此五種相,諸清淨說普為利他,應如是說。 利益安樂哀愍之心,為說正法;不以嫉纏增上力故,自讚毀他;以無染心,不希利益 於行惡行諸有情類,住利益心,應說正法;於諸有樂有苦、放逸下劣有情,應當安住 。菩薩依此十五種相,諸隨順說普為利他,應如是說。 亂易入,而不隱密,又所宣說應四聖諦。又處一切眾說正法時,隨眾所應,而為宣說 依現、比、至教道理而說正法,非不依彼三量道理。又所宣說順往善趣,又所宣說無 又應示現所應示現,又應教導所應教導,又應讚勵所應讚勵,又應慶慰所應慶慰。又 如其次第分別其義。又若引攝義利法義,應標應釋,應廣分
如是菩薩說正法相略有二十:一者、以時;二者、重法;三者、次第;四者、相 云何依清淨說,應為他說?謂諸菩薩於己有怨諸有情類,應住慈心,為說正法;
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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