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1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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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所有不善對治諸善加行俱生精進皆成無用。如是名為第二過失。 立諸惡因論及無因論,謂諸所受皆宿因作,乃至廣說。是名初過。 諸不善業於現法中感樂異熟應正道理。若言此受用現法中惡業為因,是則退失自意所 法受,而有其樂不善受生,此用宿世諸不善業以為因生不應道理。何以故?非彼宿世 過失,現法業為因亦有過失。若言此受宿世惡業以為因者,是則有一,依於不善諸樂 因無緣。 因論者,謂如有一,起如是見,立如是論:若有士夫補特伽羅諸所領受,當知一切無 士夫補特伽羅諸所領受,一切皆是宿因所作。如是或謂自在、變化等因所作。施設無 惡因、無因有三過故。此中,施設惡因論者,謂如有一,起如是見,立如是論:若有 ,一向成善。由是因緣,當知此與先防護住有其
又若說言諸不善法皆用宿世惡業為因,是則決定所有善法亦用宿世善法為因。如 云何施設惡因、無因有三種過?謂現法中不善俱行、不善諸受,宿世業為因亦有 云何名為由五種相成其雜染?謂由施設惡因論故,亦由施設無因論故,及由施設 復次,當知施設領受業異熟論,由五種相成其雜染,由五種相成不雜染。
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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