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2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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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領受諸無明觸所生受時,便有雜染所攝二諦。與此相違,聽聞正法、如理作意為  生受;受為緣故,復生於愛;愛為緣故,復生於取;乃至當來生、老死等眾苦差別。  為其因,亦用宿世業等為因。彼若聽聞諸不正法、非理作意以為因緣,便觸無明觸所  胎,次有名色,次有六處,次觸,次受,如是次第,而有領受。又即此受亦用現在觸  ,諸業、煩惱之所攝受,結生相續有取之識,及母腹中所有孔穴。由如是故,得入母  領受者。即此假者,由六觸處,故能領受。於母胎中,四種差別,謂依精血大種所造  若如是領受,若領受時如是雜染如是清淨。當知此中,依五取薀施設假名補特伽羅為  門法及沙門論。如是名為第三過失。  心迷亂故,便應欣慕愚夫同意所樂諸根;由彼獲得愚夫同意所樂法故,是則退失并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施設領受一切業異熟論,由五種相成不雜染?謂若能領受者,若由此領受,  若略說此,有三種過,謂現在世諸不善受因不成過、謗精進過、謗正智過。  又若現在無有士用,是則應無依善不善審正觀察是所應作、所不應作。又如實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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