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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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謂習所得慧。慧行者,謂能受持、讀誦、問論、勝決擇等增上了別,即於彼義轉增 倍增廣故。聰叡者,先後漸次於彼義中無忘失故。覺者,謂堪能簡擇俱生之慧。明者 知自相故。通達者,了知共相故。審察者,謂能定取盡其所有、如其所有,先後漸次 ;近解了者,求已決定。 決定道。復有差別:言解了者,於所知事作意發悟;等解了者,既發悟已,方便尋求 解了;最極簡擇者,謂審定等解了;極簡擇法者,謂審定近解了。前是尋求道,今是 ,依此處所,簡擇契經等法故。所以者何?依止此故,先修所作。又簡擇者,謂審定 法種類為苦聖諦故。最極簡擇者,各別分別取諸苦故,謂生苦、老苦等。極簡擇法者 得無漏真作意故,緣聖諦境,一切無漏作意相應,名為擇法。言簡擇者,總取一切苦
復次,黠了者,了知分別體故。通達者,通達所知事故。復有差別:黠了者,了 復次,簡擇諸法,最極簡擇,周遍尋思,周遍觀察,廣說應知如〈聲聞地〉。已 復次,於如來所安立正信等,廣說應知如〈攝決擇分〉中。安住有勢力、有精進 復次,於諸正斷、諸神足中所有異名,廣說應知如〈聲聞地〉。
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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