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6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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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靜。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  靜慮已離貪者,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,二已寂靜,觸未寂靜。超過有頂,一切  故,由是一切皆未寂靜。若於諸欲貪欲已斷,證初靜慮,欲已寂靜,尋未寂靜。於初  已離貪者,當知一切皆得寂靜。是名一種義門差別。  ,尋亦寂靜,唯觸獨一未得寂靜。若勝妙境現在前時,諸染汙觸便復生起。若於諸欲  深見過失,於彼對治已善修故,一切離欲未盡作故,欲如前說,已得寂靜。由是因緣  皆未作故,於曾受境,非理作意尋思現行,於諸勝妙現前境界,有觸現行。若於尋思  界力所攝受若尋若觸而未寂靜。由是因緣,彼於觸處,於尋對治未善修故,一切離欲  為不寂靜緣。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  彼欲等,由其最初長時相續恒現行故,彼緣彼品所有煩惱墮在相續未永斷故,即說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復有一類,於諸欲中未離貪者,由於諸欲所有貪欲未永斷故,諸尋、染觸未永斷  若諸出家未離貪者,由於諸欲能棄捨故,其染著力所攝受欲雖得寂靜,作意、境  又由最初染汙欲、尋、觸現行故,領納彼緣所生諸受。若彼生已,染著不捨,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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