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4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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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,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,正勤修習,但為現法樂住,正勤修習。 為依,復能證得阿羅漢果,於諸惑斷能作證故,當知是名未證為證。若已證得阿羅漢 果故,當知是名未得為得。即此為依,復能契會上學果故,當知是名未會為會。即此 未會為會;三、未證為證。若為獲得現法樂住,名第四勝進。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 喜;於現境界,名貪。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,名喜;於自所得榮利,名貪。 於此事正受用時,名貪。又於能得境界方便,名喜;即於境界,名貪。又於後有,名 名為貪。又於將得境生,名喜;若於已得境生,名貪。又於已得臨將受用,名憙;即 辨。 名惛昧,亦名愚癡,亦名無明,亦名黑闇。如是等名,當知如前〈攝異門分〉多分已 怒憾,亦名懷慼住,亦名生欻勃。癡異名者,
復次,於諸行中如理修者,有四勝進。謂勝進想略有三種:一、未得為得;二、 憙、貪差別,我今當說。緣依止受所生欣樂,說名為喜;緣生受境所起染著,說
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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