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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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,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,入染器後,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  故。  耶識為雜染諸法因,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。唯就如是安立因緣,所餘因緣不可得  同時更互。又如蘆束,互相依持,同時不倒。應觀此中更互為因,道理亦爾。如阿賴  中住,亦非不異。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,有能生彼功能差別,名一切種子識。  。阿賴耶識薰習道理,當知亦爾。  者多聞薰習,依聞作意俱生俱滅,此心帶彼記因而生,由此薰習能攝持故,名持法者  生。又如所立貪等行者,貪等薰習,依彼貪等俱生俱滅,此心帶彼生因而生。或多聞  因性,是謂所詮。如苣  相者,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薰習,阿賴耶識相續而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薰習無異無雜,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?如眾纈具,纈所纈衣,當纈之  復次,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,云何可見?譬如明燈,焰炷生燒,  復次,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,為無別異?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  復次,何等名為薰習?薰習能詮,何為所詮?謂依彼法俱生俱滅,此中有能生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本卷上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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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有花薰習,苣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花俱生俱滅,是諸苣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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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帶能生彼香因而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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