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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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,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,入染器後,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 故。 耶識為雜染諸法因,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。唯就如是安立因緣,所餘因緣不可得 同時更互。又如蘆束,互相依持,同時不倒。應觀此中更互為因,道理亦爾。如阿賴 中住,亦非不異。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,有能生彼功能差別,名一切種子識。 。阿賴耶識薰習道理,當知亦爾。 者多聞薰習,依聞作意俱生俱滅,此心帶彼記因而生,由此薰習能攝持故,名持法者 生。又如所立貪等行者,貪等薰習,依彼貪等俱生俱滅,此心帶彼生因而生。或多聞 因性,是謂所詮。如苣 相者,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薰習,阿賴耶識相續而生。
云何薰習無異無雜,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?如眾纈具,纈所纈衣,當纈之 復次,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,云何可見?譬如明燈,焰炷生燒, 復次,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,為無別異?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 復次,何等名為薰習?薰習能詮,何為所詮?謂依彼法俱生俱滅,此中有能生彼
攝大乘論本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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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有花薰習,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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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花俱生俱滅,是諸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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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能生彼香因而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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