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3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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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理。  理。若亦轉果者,應如轉變,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,然捨羊等身已,方取天身,不應  ,不應道理。若不遍者,此咒功能便非決定,不應道理。  如咒術方能息外毒,亦能息除非法業者,不應道理。  者,無處無時,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,故不中理。若不能靜息者,汝先所說,  。今應問彼:汝何所欲?如咒術方能息外毒,亦能息內貪瞋癡毒,為不爾耶?若能息  是不愛果法,而能轉餘不愛果法者,不應道理。  離彼煞生,不能感得自所愛果,轉彼非法以為正法,不應道理。若是非法自體者,自  越古昔婆羅門法,為欲食肉,妄起此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又汝何所欲?造咒術者,為有力能及悲愍不?若言有者,離煞彼命,不能將彼往  又汝何所欲?此咒功能,為但轉因,亦轉果耶?若但轉因者,於果無能,不應道  又汝何所欲?此咒術方,為遍一切,為不遍耶?若言遍者,自所愛親不先用祀者  如是破已,復有救言:如世間毒,咒術所攝,不能為害,當知此咒術方亦復如是  又應問彼:汝何所欲?此咒術方,為是法自體,為是非法自體?若是法自體者,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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