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3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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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:      中說。  相,第四依依他起相,第五依圓成實相。又三自性一一各有五業,已如〈攝淨義品〉  相;又有三相,謂遍計所執相、依他起相、圓成實相。為五攝三,為三攝五耶?頌曰:  性,應知。於依他起自性由異相故,亦得建立為勝義無性。何以故?由無勝義性故。  是無性,由無戲論我法性故。是故圓成實自性是勝義故,及無戲論性故,說為勝義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復次,前〈成空品〉所遮眾生執,今此品中所遮法執,此二種執,誰從誰生?頌  論曰:當知依三自相建立五相。所以者何?初及第二依三自相,第三依遍計所執  復次,如前所說,有五種相,謂能詮相、所詮相、此二相屬相、執著相、不執著  論曰: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,說為無性。何以故?由此自性,即是勝義,亦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  彼除覺法性,覺法我執斷。  法執故愚夫,起彼眾生執,  彼如其所應,別別有五業。  依三相應知,建立五種相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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