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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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,障真義智,如是勝用,餘識所無,唯此識有,故名不共。既爾,此俱三亦應名不 無,應名不共。依殊勝義立不共名,非互所無皆名不共。謂第七識相應無明,無始恒 如無明故,許亦無失。 始際恒內惛迷,曾不省察,癡增上故。此俱見等,應名相應,若為主時,應名不共。 皆說染汙末那與四煩惱恒相應故,應說四中,無明是主,雖三俱起,亦名不共,從無 皆不得成。應此間斷,彼恒染故。許有末那,便無此失。 有暫不起此無明時,便違經義。俱異生位迷理無明有行不行,不應理故。此依六識,
有義:此癡名不共者,如不共佛法,唯此識有故。若爾,餘識相應煩惱,此識中 有義:彼說理教相違,純隨煩惱中,不說此三故。此三,六、十煩惱攝故。處處 有義:此俱我見、慢、愛,非根本煩惱,名不共何失? 染意恒與四惑相應,此俱無明,何名不共? 是故契經說:「異生類恒處長夜,無明所盲,惛醉纏心,曾無醒覺。」若異生位
成唯識論卷第五 俱行一切分,謂不共無明。 真義心當生,常能為障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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