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5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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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、憂相續。」又說:「地獄尋伺憂俱,一分鬼趣,傍生亦爾。」故知意地尤重慼受  ,意地慼受名憂根故。《瑜伽論》說:「生地獄中諸有情類,異熟無間,有異熟生,  樂,安靜尤重無分別故。  但悅心故;若在初二靜慮根本,名樂名喜,悅身心故;若在第三靜慮近分、根本,名  無異故,無分別故,平等轉故。  故,由無分別、有分別故,尤重、輕微有差別故。不苦不樂不分二者,非逼非悅,相  各容有四。  論》說:「若欲界繫任運煩惱發惡行者,亦是不善,所餘皆是有覆無記。」故知三受  。若通一切識身者,遍與一切根相應;不通一切識身者,意地一切根相應。」《雜集  記故,彼皆容與苦根相應。《瑜伽論》說:「若任運生一切煩惱,皆於三受現行可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諸逼迫受,五識相應,恒名為苦。意識俱者,有義:唯憂,逼迫心故。諸聖教說  諸適悅受,五識相應,恒名為樂。意識相應,若在欲界、初二靜慮近分,名喜,  或摠分五,謂苦、樂、憂、喜、捨。三中,苦、樂各分二者,逼悅身心,相各異  有義:三受容各分四。五識俱起任運貪、癡,純苦趣中任運煩惱不發業者,是無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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