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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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別自性,如不害等,應非實物,便違論說十一善中,三世俗有,餘皆是實。 ,無瞋、癡攝,非根攝故。若彼無癡以慧為性,大悲如力等,應慧等根攝。又若無癡 修所生慧,如次皆是決擇性故。此雖即慧,為顯善品有勝功能,如煩惱見,故復別說。 遍善心。 ,皆於有等無著無恚。觀有等立,非要緣彼,如前慚、愧,觀善惡立。故此二種,俱 聖教說顧自他者,自法名自,世間名他,或即此中崇拒善惡,於己益損,名自他故。 善心,所緣無別。豈不我說亦有此義?汝執慚、愧自相既同,何理能遮前所設難?然
然《集論》說,慧為體者,舉彼因果,顯此自性,如以忍、樂表信自體,理必應 有義:無癡非即是慧,別有自性,正對無明,如無貪、瞋,善根攝故。論說大悲 有義:無癡即慧為性。《集論》說此報、教、證、智決擇為體,生得、聞、思、 云何無癡?於諸理事,明解為性,對治愚癡,作善為業。 云何無瞋?於苦、苦具,無恚為性,對治瞋恚,作善為業。善心起時,隨緣何境 云何無貪?於有、有具,無著為性,對治貪著,作善為業。 無貪等者,等無瞋、癡。此三名根,生善勝故,三不善根近對治故。
成唯識論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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