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1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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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害故。論說六位起十一者,依彼彼增,作此此說,故彼所說,定非應理。 逸故。有漏善心既具四法,如出世道,應有二故。善心起時,皆不損物,違能損法, 此覺支非無漏故。若世間道,無捨、不放逸,應非寂靜防惡修善故,又應不伏掉、放 無淨信故。慚、愧類異,依別境同,俱遍善心,前已說故。若出世道,輕安不生,應 精進、三根;世間道時,有輕安起;於出世道,有捨、不放逸;攝眾生時,有不害故。 六位中起,謂決定位,有信相應;止息染時,有慚、愧起,顧自他故;於善品位,有 輕安故;不放逸、捨,無漏道時,方得起故;悲愍有情時,乃有不害故。論說十一, ,不生信故;慚、愧同類,依處各別,隨起一時,第二無故;要世間道斷煩惱時,有 又解理通,說多同體,
應說信等十一法中,十遍善心,輕安不遍,要在定位,方有輕安,調暢身心,餘 有義:彼說未為應理。推尋事理,未決定心,信若不生,應非是善,如染心等, 有義:十一,四遍善心:精進、三根遍善品故,餘七不定。推尋事理,未決定時 此十一法,三是假有,謂不放逸、捨及不害,義如前說,餘八實有,相用別故。
成唯識論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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