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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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時,或違或順,色、行二蘊便成雜亂,如是復成於樂等位,受等相雜。准斯道理, 如是者,識六識身為其識蘊,義乃相違。 ,別有色位,猶如樂等所現相狀,憂愁苦惱。於斯相處,安置識聲,隨牛 成撥其識聚,由彼被斯色、受等聲割其分故,非位差外別可得故。離仳喏那位差之外 以識聲說其識蘊,非色等法是心位差,猶如於想。 蘊者,由如取其仳喏那 中說識蘊時,兼攝心所,理定不然,想、受及思諸心所法,餘蘊無故。若言猶如於色 但遮境事,豈非所引?
眼等諸識,色等相現故,由其並是色聚所收,復更有餘雜亂之過。若其青等相現 若以位差簡有差時,隨其色類為簡別已,以色等聲於識而立。此亦非理,斯乃便 有「此中」言,明知於餘,有除心所,復是容有,如六識身,名為識聚。若言此
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
② 「 ① 仳喏那:識也。
」,磧砂本作「犢」。
① 分立為色蘊,想等同然,非相似故。若言許取由色差別,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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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理。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