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8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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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定性位異為權者,以何得知為小,不定判為不實? 一乘是聲聞位,猶如乳等?又許菩薩有頓非漸,如何定判位異為權?若云《深密》對 應許酥等非從乳出。又《法華論》有聲聞如乳等,佛位如醍醐,豈許《深密》等所說 性,則不如是。若執喻說修行之者前後定爾,豈許頓悟亦由小耶?有不住則能趣大, 醐,皆歸海位一」者,此亦不爾。如乳等喻,且據一類不定性人從小向大者,各定根 等盡《攝論》釋,同《深密》等一乘非了,如何得判前權後實? 後一,寧不許耶?故不可以前後判定。又復自判《攝論》一乘并是權密,即《法華》 前曾未說小,則未有可存,如何亦判為隱密說?若通論後位說二乘時,亦應隱密通會 》等四十年前 勝鬘》等是已後說,故實。此亦不爾,若《法華》前存三明一,故為密者,
三、說位不同異,云「《解深密》等,說如乳酪,如眾流位,一法一乘,如至醍 二、說時前後異,云《華嚴》、《深密》等四十年已前說,故權;《法華》、《 初、存三破異者,且判《深密》等存三為一,故權;《法華》等破三明一,故實
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一
① 說,可如所判。已說小乘有可存故,且縱為權,《華嚴》乃在三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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