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2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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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也。 《法華經》三周授記,學、無學人俱在此洲,不往他土,始能趣大。此而不悟,故亦 佛方便,令往餘土。《瑜伽》等論,約現逢佛,已能趣大,受變易生,留身此土,即 留根身而為變易。不知所以,妄云不同。 者,定入無餘,非受變易。不爾,變易豈無諸根?論留根身,是《楞伽》之不定,故 漏定願同無漏業,故亦為過。 樂,生涅槃想者,是退菩提。不定性者,顯文不解,故亦為失。
此亦不爾。《法華》往他佛土,據佛滅後,此界無佛,無能覺悟,令發大心,以 四云:《法華》等經往他佛土,《瑜伽》等留身此洲。 第三不同,至破變易執,方辨其失。 又云「《楞伽》滅諸根,方取變易,《瑜伽》留有根身」者,此亦不爾。滅諸根 此亦不爾。隱經無漏業,設論所知障以為不同,不云由所知障同無明住地,起無 一云:《無上依經》由無明住地有變易死,《瑜伽論》等由定願留。 又云:前後二教,略有十三不同:
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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