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2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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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者、不生不滅;二者、無窮無盡。是名菩提常住法。」准此二因,初是法身,後是  ,非是行法,無有異,異無有故,是本故,猶如虛空,是故說常。」  眾生未盡,用亦未斷盡,是故說常;非是本故,具足用不顯現故,說為無常。法身者  用不顯現故,說為無常。應身者,從無始來相續不斷,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,  。化身者,恒轉法輪,處處如如方便,相續不斷絕故,是故說常;非是本故,具足大  》等。  ,故名為常,非自性常,亦同《涅槃經》說無明等常。又正同《攝論》、《大莊嚴論  ,不出於世,法性常如是,法體常如是。」准此,正名所證理常,能證智者依所證常  大慧!諸佛如來內證智法,常恒清涼不變。大慧!諸佛、如來、應、正遍知若出於世  法,依彼法故,得言如來世尊是常。何以故?

                 《無上依經》云:「阿難!何者無上菩提常住法?而此常住有二種法為作因緣:  《金光明經》第一云:「如是三身,以有義故,而說於常;以有義故,說於無常  《楞伽》第七云:「若言常者,同於兔、馬、駝、驢、龜、蛇、蠅、魚等角,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顯中邊慧日論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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