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4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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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諸如來平等平等。  。此即初也。謂彼二乘與諸如來所斷煩惱無差別故,所得擇滅亦無差別,故作此言,  解脫煩惱繫縛,名解脫身。

              然釋此義,諸說不同。薩婆多宗自有兩說。《大毗婆沙》三十一云:「評曰:應  自下第二、辨二身別相。於中有二:初約解脫身辨三乘無別,後約法身辨有差別  由解脫身故,說一切聲聞、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;  自下第四、如來正釋。於中有二:初標解脫身相,後辨差別相。此即標也。謂能  「善男子!名解脫身。  此即第三、菩薩徵詰。  「世尊!當名何身?」  即第二、如來正答。雖證涅槃,不名法身,非功德法所依止故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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