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3 - 唯識藏_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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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。  法無自相;法無自相,則於事無著,自然不壞世諦而契第一義諦也。於是總觀離見云  生。又曰除自心現不覺妄想故相生者,還結歸上二義而已。理而言之,性本不生,則  謂以自心所現諸法言之,雖若一時俱生,然以自共相推,外性非性不可得,則二俱不  生相可得,故正結示曰漸次生不生等。  義也。但妄想謂生耳,亦以妄想依四緣故,見有漸次生相。  若滅,亦無後念可續,以例父子,其義如之。故曰漸次相續方便,不然,不然者,非  彼我義。故起後父子譬,云如不生子,無父名,是猶後念未生,不名前念,反顯前念  相於愚夫,而不得相於我,謂於如來不見有前後念相待可得。若作平呼,則是不得相  俱生者,作所作無分別,則因與果混,不得因相別故。若漸次生者,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偈言一切都無生者,謂漸次及俱俱不生也。生尚不可得,況得有因緣滅乎?況於  然則有二生相者:一依妄想自性計著相故,漸次生;一依自心現受用故,俱生。
           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通義卷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如別  四緣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是覈之,則不見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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