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8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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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中若離本識,餘識不成。 心法故,滅心定生;不為對治不明了本識修滅心定,故餘識滅,此識不滅。復次,此 故此定不成。若人執有本識,言識不離身,則無此過。 離。若不相離,滅受想定及滅心定悉不得成。由滅三法故,此定得成。三法既不滅, 相離。如餘心法與餘心法,如想無時離受,受亦無時離想,心與心法亦爾,無時得相 識中隨執一識,言滅心定中有,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
何故餘識皆滅,此識獨不滅?修滅心定者,求得寂靜住,為對治能障寂靜住心及 釋曰:此下以十義顯滅心定中立有心義過失。此即第一過失。心與心法未曾見其 論曰:定義不成故, 釋曰:欲更引道理,破第六識,立本識,明不離身。若離如前所立相本識,生起 論曰:何以故? 釋曰:言有第六心,名為有心。約第六心說識不離身,如彼所說,則不成心。
攝大乘論釋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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