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8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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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轉識。若離如是俱有因攝內外種子,阿賴耶識所餘因緣定不可得。  用境界,有自功能,猶如商旅,非離功能阿賴耶識能依種起。俱有因義,即阿賴耶與  因性,不相應故;熏習若離阿賴耶識,無容有故。相應因者,心與心法更互相待,受  說「攝持種子相應」,非餘。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者,謂所餘法攝持種子不相應故。  能持彼,令住不倒;即於爾時,彼能持此,令住不倒。唯就如是安立因緣者,謂就前  轉識於一時間互為因果,其性亦爾。如是蘆束,更互依持,令住不倒。若於爾時,此  不可得故。  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,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。唯就如是安立因緣,所餘因緣  生燒,同時更互。又如蘆束,互相依持,同時不倒。應觀此中更互為因,道理亦爾。

              論曰:云何熏習無異無雜,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?如眾纈具,纈所纈衣,  若說五因為因緣者,即異門說阿賴耶識。同類、遍行、異熟三因,若離任持熏習  釋曰:譬如明燈,於一時間,燈炷、燈焰,生焰燒炷,互為因果。阿賴耶識與諸  論曰:復次,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,云何可見?譬如明燈,焰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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