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0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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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。 執我為作者,我為受者。阿賴耶識自性、因性及果性等,如所不了象之自性。 計執宿作為因,或有計執自在為因,或有計執實我為因,或有計執無因無緣,或有計 說言:象如石山。若不解了此二緣起,無明生盲亦復如是,或有計執自性為因,或有 象為何相?或有說言:象如犁柄。或說如杵,或說如箕,或說如臼,或說如箒。或有 生盲有觸象鼻,有觸其牙,有觸其耳,有觸其足,有觸其尾,有觸脊 有分別我為作者,我為受者。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,復有以象說而示之。彼諸 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,或有分別實我為因,或有分別無因無緣。若愚第二緣起,復 勢力,令福、非福、不動等有差別故。 可欣樂、不可欣樂種種自體差別生中為最勝緣。從阿賴耶識,諸行等生時,由無明等 生雜
釋曰:由於二種緣起義愚,譬如生盲。或有計執宿作為因者,損減士用,故成邪 論曰:於阿賴耶識中,若愚第一緣起,或有分別自性為因,或有分別宿作為因,
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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