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1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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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補特伽羅及法有性之所相故。云何非有可為所相?謂即如是而分別故。由薄伽梵說  所表知?謂依他起相。遍計所執相者,謂永無相。永無相者,是遍計所執所取、能取  有所應知、所應斷、所應證差別故。  所執相;三、圓成實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他起相者,謂依業、煩惱,所取、能取遍計隨念  釋曰:已說所知依者,謂不復當說。此者,此所知相。略有三種者,謂一切法要  論曰:已說所知依,所知相復云何應見?此略有三種:一、依他起相;二、遍計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念」,底本作「合他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成唯識論演秘》卷七本改作「念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知相分第三之一 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,而得起故。如是相者,何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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