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5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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眩等喻。若於覺時,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,如從夢覺,便覺夢中皆唯有識,覺  有義。由此喻顯,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。由此等言,應知復有幻誑、鹿愛、瞖  ,獨唯有識,雖種種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舍、林、地、山似義影現,而於此中都無  識皆唯有識,都無義故。此中以何為喻顯示?應知夢等為喻顯示。謂如夢中都無其義  等六外界;彼能受識,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;其餘諸識,應知是此諸識差別。又此諸  雖永是無,而無我有。  似我顯現識中。似義顯現者,似所取義相貌顯現,如實無我,似我顯現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此中,身、身者、受者識,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;彼所受識,應知即是色  釋曰:於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因中,由實無有似義相現,永無有性。如似我相,  論曰:此中何者圓成實相?謂即於彼依他起相,由似義相永無有性。  釋曰:於無義者,謂無所取,如實無我。唯有識中者,謂無實義似義識中,如唯  論曰: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?謂於無義唯有識中,似義顯現。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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