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1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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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」,謂得非擇滅法;生法,「應可求」;不生法,「不應求相」。  顯、細麤、緣不緣、礙不礙等,有差別故。  意。「由此因緣,彼行勝異相續為轉,名習氣」者,即此習氣行之勝異相續間斷、隱  之為法,非顯無法如有有體。「於有法中亦密意有」者,有非實,假說有持,故名密  法,密意說有無相」者,意顯無法能自持無,有此持無之法故,成密意說之為有,說  緣無心者,是設遮計。  一處,非今緣無。若爾,便與  教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、三世各             第四、釋彼所引經,有三:初釋十二處,次釋過去業,後釋有三世色等。「於無  三、重徵破中,彼宗緣無不生心,緣兔角等時,曾別見其兔,曾別見其角,合之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世各」,底本作「釋名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世各」。  ① 底本無「與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十二相。未來中,「可生法相」,謂不得非擇滅法;「不可生法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佛教相違,說無知無故。不爾,唯應有知於有。下難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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