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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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,返此。 引」。上二分別,《對法》唯依法,此中通說人。「善名」,即解語言;「不善名言 。若攝自性,與任運何別?「無相分別」,由過、現境所引未來欲得分別,名「隨前 受義」則攝自性、隨念分別。等流心位,有相分別緣前率爾心位所受境故。不如前解 「謂於先所受義」唯攝隨念,故與彼論寬狹不同。或此與《對法》兩門俱同,「先所 體尋故,七分別中,任運分別即五識故。今此論中,自性分別即是任運,故說有相。 故成十四。 曰:「分別審所緣,醉狂夢覺悶,醒發業離欲,退斷續死生。」由合死生一段明之, 善根,并續、受生、命終。大乘不唯十五,更有悔、憂等,故論說「等」言。應說頌
「威儀路 「有相分別」,若依《對法》,攝三分別中自性、隨念二。以五識無自性,自性 七分別義,如下第五、《唯識》第七、《對法》第二卷疏解。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一
① 底本無「路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① 、工巧處」者,有三解:一云、威儀謂表色,路體則四塵,四塵是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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