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4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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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知時;四、如是如是應往還。此中,第二所應往還及第四如是如是應往還,何別?  以成中分時也。  過初時一分。復次中時中,時既攝分,成亦過一分,即取第二分之多、第三分之多,  分向前過,非向後過也,故中夜文云「於夜中分,夜四分中過於一分」。此乃中時,  入故名過。若勘  名過故。過有二種:一、纔入名過,即此論文是;二、事了訖名過,如明過夜。此中  令至明,如何是夜?此中言「過後一分」者,謂四分中入後一分名過,非後一分已無  便宿人,當令  經行,此順世儀故同。初夜經行,有二因緣:一、護持臥具,所以不遠;順世儀故,  令經行。又雖是夜中,威儀須正,故順世儀,初夜經行。又世俗初夜經行,合僧初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晝分經行。
                 論解往還正知而住中,有四句義:一、自往還正知;二、所應往還正知;三、往  論云「後夜」者,謂四分中過後一分,名夜後分。夜中但有四分,而過後一分即  論解思惟起想,巧便而臥中云「如林野鹿」者,野鹿恐人傷殺,眠不安隱,有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八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臥時亦爾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三時攝四分,此後分即後時。夜四分中,向前取過一分名過,後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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