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4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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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知時;四、如是如是應往還。此中,第二所應往還及第四如是如是應往還,何別? 以成中分時也。 過初時一分。復次中時中,時既攝分,成亦過一分,即取第二分之多、第三分之多, 分向前過,非向後過也,故中夜文云「於夜中分,夜四分中過於一分」。此乃中時, 入故名過。若勘 名過故。過有二種:一、纔入名過,即此論文是;二、事了訖名過,如明過夜。此中 令至明,如何是夜?此中言「過後一分」者,謂四分中入後一分名過,非後一分已無 便宿人,當令 經行,此順世儀故同。初夜經行,有二因緣:一、護持臥具,所以不遠;順世儀故, 令經行。又雖是夜中,威儀須正,故順世儀,初夜經行。又世俗初夜經行,合僧初夜
* 晝分經行。
論解往還正知而住中,有四句義:一、自往還正知;二、所應往還正知;三、往 論云「後夜」者,謂四分中過後一分,名夜後分。夜中但有四分,而過後一分即 論解思惟起想,巧便而臥中云「如林野鹿」者,野鹿恐人傷殺,眠不安隱,有巧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八
① 臥時亦爾。
② 三時攝四分,此後分即後時。夜四分中,向前取過一分名過,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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