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3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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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邪? 故言施品 中說種種施至同利下,結 者,初有六品,明自利行;四攝一品,明利他行。義判為三者,二判如上,即四攝品 二品,明其勝進;末後一品,因成果滿。就自分中,品分為二,義判有三。品分為二 辨。就以下十品中,大分為三:初之七品,是其自分,不明勝進,但自分之行;次有 能修學,兼有所學。若如舊論,菩提分法持初亦開為三,遠師但判為二,如上品首數 五品七法,攝前五品;第二、若如是學,明學之法用,即第六一品;自下十品,宗明
問曰:何故前明所學處、如是學法品首生起,此第三明能修學文前不生起,有何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④ 「施品」,底本作「品施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之上改作「施品」。 ③ 「益」,底本作「道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地持論義記》卷四之上改作「益」。 ② 「結」,底本作「法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地持論義記》卷四之上改作「結」。 ① 「感」,底本作「滅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感」。
④ 。
② 行辨德,彰修成益
③ 。自利六品,即明六度,施品建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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