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3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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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邪?    故言施品  中說種種施至同利下,結  者,初有六品,明自利行;四攝一品,明利他行。義判為三者,二判如上,即四攝品  二品,明其勝進;末後一品,因成果滿。就自分中,品分為二,義判有三。品分為二  辨。就以下十品中,大分為三:初之七品,是其自分,不明勝進,但自分之行;次有  能修學,兼有所學。若如舊論,菩提分法持初亦開為三,遠師但判為二,如上品首數  五品七法,攝前五品;第二、若如是學,明學之法用,即第六一品;自下十品,宗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曰:何故前明所學處、如是學法品首生起,此第三明能修學文前不生起,有何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④ 「施品」,底本作「品施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之上改作「施品」。  ③ 「益」,底本作「道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地持論義記》卷四之上改作「益」。  ② 「結」,底本作「法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地持論義記》卷四之上改作「結」。  ① 「感」,底本作「滅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感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 。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行辨德,彰修成益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。自利六品,即明六度,施品建初,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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