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8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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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二乘聞,生法執故,及不能作唯識觀故,始則有損,終聞無益。 此法,始則不墮生死,終令能得涅槃者,佛即為說。然此識凡夫聞之,生分別二我, 唯識之本,故為大根得說本識。 二乘因師分別,法我得起,故不為說。 ;二、俱生。俱生之我任運而生,分別之我因教方起。恐凡夫因教分別,二我得生, 執未斷,二我之執恐生;二乘人我雖除,法我猶在,恐其起此。我有二種:一、分別 ,義在於此。
述曰:說第八,雖生法執,若除法執,必由唯識。第八既是諸法如實因緣,此乃 問:第八相續似一常,恐起人我見,凡不聞;本識有體相是實,慮法執,大不說。 述曰:此言總未簡任運有我,其義可知。 問曰:先云「彼勿執為我」,此云何異? 論云「恐彼分別執為我」者,即第四句,釋第二、為起煩惱,不說所以。凡夫二 述曰:即言非也。唯簡凡夫,不簡 問曰:先云「於凡我不說」,此何異也?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云,思之。 更有逐難云
其此識義者,佛說法要,以利物為本,若說 ① 二乘,故今言「愚
② 」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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