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8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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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二乘聞,生法執故,及不能作唯識觀故,始則有損,終聞無益。  此法,始則不墮生死,終令能得涅槃者,佛即為說。然此識凡夫聞之,生分別二我,  唯識之本,故為大根得說本識。  二乘因師分別,法我得起,故不為說。  ;二、俱生。俱生之我任運而生,分別之我因教方起。恐凡夫因教分別,二我得生,  執未斷,二我之執恐生;二乘人我雖除,法我猶在,恐其起此。我有二種:一、分別  ,義在於此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說第八,雖生法執,若除法執,必由唯識。第八既是諸法如實因緣,此乃  問:第八相續似一常,恐起人我見,凡不聞;本識有體相是實,慮法執,大不說。  述曰:此言總未簡任運有我,其義可知。  問曰:先云「彼勿執為我」,此云何異?  論云「恐彼分別執為我」者,即第四句,釋第二、為起煩惱,不說所以。凡夫二  述曰:即言非也。唯簡凡夫,不簡  問曰:先云「於凡我不說」,此何異也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云,思之。  更有逐難云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其此識義者,佛說法要,以利物為本,若說                ① 二乘,故今言「愚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」爾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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