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0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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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為故,因也;由如虛空,喻也。 善、不善等。設有解云涅槃體能持有漏依止,今量云:二種涅槃定非執受,宗也;是 、不善等性可得,是第二因」者,即欲破之,且遮別法有非執受方為同喻,而能遮彼 「五因」。 續道理破之,如前解釋。此第一因也。因言所以,即宗因等之因也,從此為名,故言 能執持,而總遮我?今應破之,下第三因比量。 。又若有轉救之云:我眼等中亦有異熟心,從先業生,能執持,汝何故云眼等轉識非 心。破如文可知。此中應立量云:眼等轉識非能執受 生者,能執持身;從現在緣生者,不能執持。此約長理,不約六識於一剎那或起異熟 。問可知。答中,五因不同,即為五段。 鄔馱南自說經何別
前總破六識訖,下因別疏牒破。且疏善、不善性心破,故第二因。「又六識身善 若爾,下第三因應不異破,此已 其初因意者,諸小乘等中不立本識,如經部師以六識持身。今意非此,謂從先業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① ?就次第別解中,有八不同,即為八段。初段中有二:初問次解
③ 救已為破故。後既有破,明知此中但約長理相
② 宗
,現緣發故
因 7
,如聲等起 7
7
0
0
喻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