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1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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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建立第八還滅之義。於中,初舉頌,次乃長行。長行中,初、開二門;二、次第 故,由如五識。故知第八,義得成立。 六識故,由如餘位。應更總非第六意識而能捨命。量云:第六意識非捨壽心,轉識攝 六識能捨命,行相應麤,以非彼意識有時不轉。應立量云:命終時,識緣境應知,第 能執持。又若第八,緣境微細,於臨終時,緣境不可知。若第六識,緣境行麤,若第 時,下分未捨,有轉有不轉義。若第六識,義不必然,緣餘境故,非有處不起故,非 捨,皆至心處,方後捨也。言「非彼意識有時不轉」者,若第八識通執身分,捨上分 思之。
論云「復次,嗢拕南」,是第三答。自下有二:初、以四義建立第八廣分別義; 上來答第二、有之因緣竟,自下答廣分別義。 論解第八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② 「證」,底本作「識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證」。 ① 「云」,底本作「六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云」。
② 中,「謂臨終時」乃至「不應道理」者,如第一卷,從上捨,從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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