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1 - 唯識藏_21
P. 251

二、建立第八還滅之義。於中,初舉頌,次乃長行。長行中,初、開二門;二、次第  故,由如五識。故知第八,義得成立。  六識故,由如餘位。應更總非第六意識而能捨命。量云:第六意識非捨壽心,轉識攝  六識能捨命,行相應麤,以非彼意識有時不轉。應立量云:命終時,識緣境應知,第  能執持。又若第八,緣境微細,於臨終時,緣境不可知。若第六識,緣境行麤,若第  時,下分未捨,有轉有不轉義。若第六識,義不必然,緣餘境故,非有處不起故,非  捨,皆至心處,方後捨也。言「非彼意識有時不轉」者,若第八識通執身分,捨上分  思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復次,嗢拕南」,是第三答。自下有二:初、以四義建立第八廣分別義;  上來答第二、有之因緣竟,自下答廣分別義。  論解第八證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證」,底本作「識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證」。  ① 「云」,底本作「六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云」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中,「謂臨終時」乃至「不應道理」者,如第一卷,從上捨,從下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   246   247   248   249   250   251   252   253   254   255   2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