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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三歸已,即得戒。若出家二眾,要他所受,苾芻攝故;在家 取十善業道及思五蘊為體。若不律儀,翻此。 清涼,惡體非清涼,故不例同見。 非惡,行惡之者惡其見故,名為惡見。解云:見名為分別,善惡分別俱名見,尸羅名 失,如不律儀名同。又難云:惡體非尸羅,行惡之者惡尸羅故,名惡尸羅;亦應見體 是尸羅。舊難云「防非以解戒,有戒不防非」等者,此不善其名,若如今釋,即無過 。故論云「乃至此思未捨已來,名不律儀」者,明知捨思意業,亦捨不律儀。 戒、命終、得定、二形生,四時。今大乘雖不受戒,誓捨作法,亦名為捨,故五時也 此思即能起業思,如下八律儀中第一 上假立。今取翻五根增者,故言不信等,其實常當十法俱轉,乃至邪欲、邪勝解等。
發戒時節,出家五眾,三眾 律儀體性亦以善思 言「惡尸羅」者,尸羅者名清涼,行惡之人惡清涼,故 上來不律儀,一期心即成時節,謂未捨已來七支,七支運運增長。捨時節,謂受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③ 俱時,亦取五數,剋體唯思種子上假立。今大乘准文,即亦
④ 第三羯磨已得戒;若沙彌、沙彌尼及二
① 、能起律儀也。
② 為惡尸羅,非其惡體即
* 二眾,得自然受,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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⑤ 在家眾,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