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3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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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「無所住」、「不生」、「無所為」、「知足」、「安住」等,是此中乃至也。泰 解,意但雖明識住,并解因緣竟。上來第一段文,明住及因緣。 緣藉義,即通內外;若為所緣緣義,亦通。義文不必緣藉之緣,即前初解意。若作此 四是識果,依之起取者,用此為所緣藉故,於色等令識安住。所緣中含二義:若為所 故,故名因緣。諸師云:用四依取為所緣藉故,於色等令識安住,乃至廣說。今云: 子。言因緣者,即識住色等之因緣。因緣言所以,何以住色等四中,由此依取為所以 起貪等。「若諸煩惱事,若屬彼煩惱」,諸煩惱事,謂諸惑現行;屬彼煩惱,謂彼種 此緣起之取,取體即諸煩惱也。故下文釋「識住及因緣」,住體即色等四,因緣即所 當此「依取
論云「乃至我終不說此識往於東方乃至四維」者,乃至,中也。下文解「寂止」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四
② 底本無「非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法華玄贊攝釋》卷三補上。 生數陰說」。 ① 「眾生數陰說」,底本作「非眾多故為」,今依據麗本《雜阿毗曇心論》卷八改作「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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