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4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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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,故增上者謂此中約實義,通一切煩惱。又依者四境,有此 ,即出依取體也。事謂現行,屬謂種子,皆是取體。若如《雜集》,唯取欲貪以為取 ,謂有學無漏。清涼,謂無學無漏。清淨,謂無餘依界。 受也,是識樹影故言。此受等必當寂滅,不起貪等,如下文有漏五蘊更不相續。寂靜 身繫唯在意地,分別所生故,見道時即斷此四。欲者,希求未來身等是也。影者,即 ,明識住、因緣二種 訖。 二種邊際。以識住不離三界,故說住義;窮盡,故名邊際。此即第二段,明二種邊際 因緣二種邊際,謂有色界有來有去,無色界識無來無去」,故不說往於四維,故知是 法師云:破外道言也。諸外道計我死後往於東西等,今此非之。如下論云「是識住、
「應知此中亦名所緣,所緣性故,有所緣 論云「此中,若諸煩惱事,若屬彼煩惱,說名依取」者,此中先解因緣,後解住 上來總牒經文,自下次第解釋。論主自判前文為三,如次論文可知。 論云「然我唯說於現法中必離欲、影,寂滅、寂靜、清涼、清淨」者,此第三段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四
① 寂止。義曰:其弟子修習多修習故,於現法中能斷四身繫。四
③ 故」,現行、種子皆名所緣,種子正
② 煩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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