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2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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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此四解。 。餘建立,建立因;任持,是任持因。〈本地〉第三卷更有廣明五因及說大造所以, 因、養因三種,即先大種生為生因,後隨其業,則是依因,勝定力是養因中一分可知 任持故。」此之三義,如下生、依、立、持、養五義中配之。此中,變易含生因、依 於此聚中有是用故,故知諸色用雜而生。此明和雜不相離,如〈本地〉第三卷解。 。又隨四大生因增上力故,造色用雜,如是而生,為根有。眼根等取時,諸塵皆有, 生,為有用故」者,隨彼種子生因增上力故,如是而生,為有根之取用故,所以如此 ,誰不從業生?此據多分現前相語,故言從欲生。 報得說業生,何故乃言由現欲起?義曰:於此生中總受一起,欲即得之報。若說其果 。然如石中雖無三大之相,然本識中有其種子,遇緣生三大,
論云:「諸說種生,何緣說大種造於色耶?答:由彼變異而變異故,彼所建立及 論「次諸聚色生,如種種物,石磨為末」等,乃至「隨彼生因增上力故,如是而 論云「又復諸天或現前欲,或不現前欲,及北方等資具,多分勢引生」者,此皆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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