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6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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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善惡,或色心等。此一比量正當此文,本比量也。  汝立生滅兩相同共一因,我今難汝:今應生滅兩相不同一因,其相異故,如苦樂等,  有因故,等是有為故,因猶如生相。若爾,汝以有為故,因乃與有法自相相違也。又  不由因,後不滅故,猶如虛空。本比量也。亦即更破云:汝有因之滅,應非是滅,以  。此是遮比量也。  為故,猶如生相。又破大乘及經部師云:滅若無因,應非有為,以無因故,猶如虛空  故,尋即滅壞。然薩婆多以其比量立道理成立滅亦有因,立比量云:滅必有因,是有  因,然即以生因亦是滅因。今大乘及經部等,唯生有因,滅即無因,是故生已更無因  心法及燈光等。  許事為證,故言「現可得故」。應立量云:眼等諸色,纔生即滅,是有為故,如心、  「纔生即滅」也。然彼

              然此比量有不定之過。何者?且大乘亦許一想數得與心王為因,亦得自所變色為  今大乘等破云:汝立滅若有因,後應更滅,以有因故,猶如生相。又立量成立滅  論云「又不應謂能生之因即是滅因,其相異故」者,如薩婆多部,立生滅皆有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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