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7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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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論云「若於此事起憎恚,即不於此生高舉及能推求」,故不得相應。然  不許,謂瞋不與慢、見相應。此論據真實理門,彼論隨順理門。又彼據憎恚相語,故  門,此中貪、嗔相返不相應。貪餘相應,彼論同之。此論瞋與慢、見相應,《對法》  ,彼論據後時。此論據麤相,所以不相應;彼論據細相,所以得相應。彼論據真實理  嗔與疑相應。此中非一切者,此據多分;彼據久疑不已生嗔,與疑相應。此論據初時  、慢、見相應」,不言嗔不與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解煩惱相應中,「無明與一切相應,疑都無」者,如《對法》第六「嗔不與貪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四
                    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五之上刪去。  ⑤ 「然」字上,底本有「然此論據細實理行相,若慢彼時推求,故不得相應」,今依據卍  ④ 「疑」,底本作「癡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五之上改作「疑」。  ③ 底本無「治者,多貪眾生不淨觀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五之上補上。  ② 「第」,底本作「中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五之上改作「第」。  ① 「罪」,底本作「量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罪」。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 相應。又解嗔已,云「如嗔,疑亦爾」,故知彼文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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