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4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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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心、心法。「彼果法」者,即定、道俱戒及其  與《對法》同者,其中多少大不同,勘尋之知,煩不具錄。  繫,唯有多少;三、「已出」者,即入彼定已出。餘下應知,准此為三。然已上諸門  此通一切五蘊;二、「或得」者,即身在欲界,得色界定入時,意識是色界,餘欲界  、相,如此中廣明引成。  本地分〉相違等,勘之。  時者語,是過去果在現在,非也同時因果,現在無果也,故知據別義。故與第三卷〈  果,名現在」者,未來、過去皆約同時因果說,及果已用者等語;現在據等流因果異  ,即在欲界。  」,唯謂嗔,體通一切有漏;「愛味」,唯緣內身;「耽嗜」,唯緣外色起。准此文

                 「復有差別,輕安俱三摩地」者,簡散三摩地,此非繫輕安俱。「眷屬」,謂同  三界繫中,欲界言「三時現行」者,謂「此間生,未得對治」一,即五蘊皆是,  論解遠近中云「處所、去來,時方隔越義」等者,如小乘四遠  論解三世中云「已受用因果,名過去;未受用因果,名未來;已受用因,未受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② 境界色,如前卷等解者是。此並色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,謂處、時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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