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1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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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,體非方也。  文「識非色故,不可言由方所故成二」者,說體也。依根二義,識隨根亦二。如識方  苦根,尋伺發三識,所以上地有尋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答眼與識是因果,如何俱有中云「何以  眼識依根一二中云「為依二分」者,根也;「當言一二」者,諸法識也。准此下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⑦ 「以」,底本作「何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以」。  ⑥ 「欲說」,底本作「脫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欲說」。  ⑤ 「由現」,底本作「尚」,今依據中華本《瑜伽師地論記》卷六十二改作「由現」。  ④ 「藥」,底本作「未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藥」。  ③ 「於見等說」,底本作「等見即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於見等說」。  ② 「根」,底本作「餘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根」。  ① 「種」字下,底本有「根種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⑦ 故?眼與識非正生因,唯建立因」,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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