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6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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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。」以此頌故,不得增減。 伏貪故,方起不淨觀等故。又已成就念住,無漏修也。 所,無時分也。麤分水火者,簡水中熱觸細火也。如火灰質麤火,即不與水俱故也。 示令一切種差別皆攝盡也,即後三門是。 。論云「謂依初成辦門,彼所不攝餘差別相」者,謂唯初成辦門,外所不攝者,今顯 便」,戒取也。 時,要達六觸處空,必 門果三種中生增上慢故。故十七無知也。「六觸處
二十二根,《俱舍》頌云:「心依此差別,此住此雜染,此資糧此淨,依此量立 論云「不斷貪等一切煩惱、隨煩惱纏,修四念住,無有是處」者,謂有漏時,謂 論云「無處無位,麤分水火一時合會,無有是處」者,處所位者,時分,謂無處 處非處善巧體,謂後得智得果因相,順處、相違非處智也。論所知簡釋通一切法 第五十七卷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② 盡名色,方得究竟,今彼外道不達謂達,謂增上慢。「生方
① 所有無知」者,謂由道得沙門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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