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7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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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壽」為四;「如是住」為五;「如是壽量邊際」為第六。以上依在家品施設。「如 體;「種」、「姓」為第二,即父母種姓也;「如是食」、「苦樂」為第三;「如是 ;信等五是福分,有漏者是過失。又功德,謂八根;過失者,謂八根所斷。 六根不假他人為緣,自受用境,名內門;二根藉他用境界,名外 言受用果也。
論「依如是名,建立六根」,於八施設句立根也。謂「如是名字」第一,謂中有 「顯了有情功德、過失義,立八根」者,謂三無漏、信等五中是解脫分,是功德 論云「顯於內門受用境等義故,建立六根;顯外門受用義,立二根」者,謂眼等 「受用業果增上,立五受根」者,其憂非果,然得果已,亦於果位中起受用,故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③ 底本無「外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② 「必」,底本作「名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五之下改作「必」。 ① 「處」,底本作「所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處」。
③ 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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