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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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心、心所收。乃五樂體性也。又此五樂皆是有為,不明無為,故不取涅槃寂滅樂也。  通取後得智為此樂體,以斷惑得此智所得無為涅槃樂是此樂收,為證寂滅故,說寂滅  樂體;以除尋伺故,亦以慧為樂體。四、「三菩提樂」,即正覺,謂無分別智樂;或  三、「寂靜樂」,文言「二禪以上,諸尋伺息,名寂靜樂」,即以第二禪以上定為此  故」,即隨菩提樂也。二、「遠離樂」,謂初禪中所得離生喜樂,即以受數為體也。  心種子皆此樂體,論云以定為樂體故。  體。  無之處,義說為此樂,非實有體。以下文中自當簡釋,即隨所得,或通五蘊,是此受  因樂體,通五蘊為體。

              論云「言因樂者,謂二樂品諸根境界,若此為因,順樂受觸」者,此言因樂者,  五、「無惱害樂」,論有四種:一、「出離樂」,即出家人。下文結云「能隨順  四、「受斷樂」,即以想受滅定為樂體。即是厭心種上立滅定,滅定位中所有厭  三、「苦對治樂」,如文謂寒熱等苦息所生起樂覺,即以慧為苦對治樂體。又苦  二者、「受樂」,即喜、樂、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受,通漏無漏,為受樂體。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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