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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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後久時方得彼定,於得定時,卻從前無間道時所得,故名想受滅無為。今此亦爾, 無漏,而言所厭是苦者,遠從所厭有漏為語。如彼無為,其實無間道已得想受滅無為 ,住滅定時,此勝義苦暫時寂靜,故名為樂」者,此中滅定是無漏故,前加行心亦是 樂果之業,為三也。更別解取,如前別義中。 ,兼取因根境二為二樂品也。雖舉果樂,意取因樂。 果,謂漏無漏樂;取能生之因,根境為樂因也。又二樂品,取如前漏無漏身心等果二 根境為因,能生漏無漏身心二種,二種樂也。不以根境為二,但以為因,意舉所生之 順苦受觸,今取生順樂受觸之根境。根境在樂受位中者,是故有「品」言。 即與樂為因,名為因樂。謂根境二法能生樂受,故名為二法是樂因也。又根境亦能生
論解簡諸樂是自性非自性中,簡第四斷受樂中云「然依勝義,諸所有受皆悉是苦 論解第二、受樂中云「由前所說因樂所攝三因緣故」等者,三因緣即根境二及順 又釋:二樂品者,即樂自性中有漏、無漏樂為二也。又身心樂為二也。今文中言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
① 底本無「捨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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